民法典中物权,编增加规定“居住权”。那什么是居住权呢?
居住权是指自然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的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如何设立居住权呢?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1. 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住宅的位置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居住权期限
解决争议的方法
2. 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在遗嘱中对死后房屋作为遗产的使用问题,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人数人设定居住权,但须留出适当房屋由其配偶终身居住。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在遗嘱中,为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设定居住权。
遗嘱生效后还须进行居住权登记,否则不能取得居住权。
居住权可以转移吗?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的时间期限
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如果房屋有居住权是否影响二手房交易?
是有影响的,在买房前建议需要查一查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如果买房是用来投资,且原房主所登记的居住权时间并不长,也可以考虑。在未来的房产交易过程中,必须考虑到买卖房产中居住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