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浩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13639336271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证券营业部违规自营炒股并私分盈利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作者:程浩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02次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性案例 

郭如鳌、张俊琴、赵茹贪污、挪用公款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383号)

裁判摘要:证券营业部违规自营炒股的盈利款属于公共财产,私分该盈利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我们认为,构成贪污罪。理由是:

第一,证券营业部违规自营炒股的盈利款属于公共财产。作为国有公司的分支机构,系国有公司。对其自营炒股盈利款的性质,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一是从盈利款的来源看,该盈利款是营业部违规自营炒股所得。二是从炒股所用的资金看,所透支的代理股民证券交易的资金虽然在最终的所有权上属于股民个人所有,但是,根据《刑法》第91条第2款的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该股民资金亦应认定为公共财产。三是从最终归属看,该盈利款亦应认定为公共财产。

第二,在被告人的主体身份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情况下,被告人私分本单位违规自营炒股盈利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刑事审判参考》2006年第1集(总第48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刑事卷IV》 2017年9月版 第2259页 观点编号1097


程浩律师 已认证
  • 13639336271
  • 甘肃佳函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79次 (优于98.1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24次 (优于99.4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5243分 (优于99.6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08篇 (优于99.88%的律师)

版权所有:程浩律师IP属地:甘肃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12244 昨日访问量:112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