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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怎么规定的?

发布者: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353人看过

随着我们受到速食文化的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生活方方面面,社会上出现了闪婚族,也出现了闪离族,似乎大家对待婚姻也不像以前那么忠诚了,对待婚姻很草率,没有责任感。在离婚时没有孩子比较好办,然而假如离婚时已经有孩子,孩子的抚养权要归谁呢?四川履正律师就此问题为大家详细讲解,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疑问。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谁看护带着,或者孩子一直居住区域,上学区域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是在离婚之中非常有争议的,部分针对于子女抚养权,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相关判断。确定父母之中的哪一方会更适合子女的相关抚养。首先双方可以进行相关的协商,如果协商不下的话,最终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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