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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能被拘留

发布者:花璐律师|时间:2020年01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1443人看过

关于被刑事拘留,我们要区分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和检察机关的刑事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根据8种情形可以作出这样的决定,具体包括: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上述7种情形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此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如果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的,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这就是公安机关决定拘留的相关情形。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又有哪些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形,第一就是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第二就是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出现这两种情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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