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爱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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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经济仲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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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合同解除权有期限限制吗?

发布者:顾爱华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8日|分类:工程建筑 |317人看过

      

因此行使合同解除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既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就消灭了;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则解除权人应当在相对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且相对人又没有催告的情况下,民法典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规定为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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