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未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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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拒绝隔离治疗的,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发布者:田未琦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787人看过

有以下情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115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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