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概要
杨X丽将400万元的资金委托贵州XX公司托管,托管期限一年,托管期限到期后,贵州XX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享有的对金沙县XX煤矿的400万元到期债权转让给杨XX,贵州XX公司对该笔到期债权提供连带担保。
后杨X丽委托本所,刘X律师依法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刘X律师的努力下,杨X丽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了贵州XX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上百万的资产。庭审结束后,贵州XX实业有限公司、金沙县XX煤矿与我方协商分三期还款,如未按期还款,利息上涨为年利率18%。最终该案虽然未按约定的期限付款,但逾期利息和本金共计500余万元已顺利履行完毕。
2、刘X律师点评
调解方案虽对还款期限、还款利息做出了一定让步,但调解的好处是调解书一经送达各方,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用面临二审或发回重审等,且从解纷息诉的角度看,调解是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后果,更有利于矛盾化解和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3、刘X律师建议
在权衡利弊和权衡损益后,不妨试着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积极促成案件达成调解。
刘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