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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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提前通知突然辞职,公司可以扣钱吗?

发布者:刘凡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1337人看过

网友提问

    最近在华律网平台上经常被问到这样的问题:想从现在这个公司离职,今天提的离职,明天就不想去上班了,公司说要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有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解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之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条文并未规定,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就要克扣工资。所以公司以员工急辞为由克扣工资违反法律规定,当然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的相关约定也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37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劳动者即使“说走就走”,只要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是不能主张赔偿的。是否造成损失,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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