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部分毕业是在校园招聘会时即找到了毕业后的工作,有些人是碰到了自己正好心怡的工作,而有些人则是抱着“先签了占坑!”,后面“有更好的工作,就不去了!”的心态。
企业在招聘的时侯,也是会有成本的付出,企业为了付出的成本能有回报,中意的毕业生在毕业后如约报到,往往会在三方协议中约定如毕业书届时接单方终止协议的签订”的违约责任,该种责任往往是以违约金形式承担。从司法实践案例来看,一般只方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且违约金不过分高于违约导致实际损失的,法院通常会支持用人单位。当然,我们也处理过部分应届毕业生通过市长热线等投诉方式解决该类问题的企业通常会根据情况与毕业生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