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参加了某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因其优秀表现得到了A公司的offer。于是小刘入职了a公司,但入职一个多月都没有人提签订劳动合同的事。那么小刘该怎么办呢? 今天就听听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纠纷律师为大家解读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分析:
员工在入职时,企业应该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以主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当然,如果在员工入职1个月内,企业通知员工签订,而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应该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不能等到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再解除劳动关系,因为一旦超过一个月,员工就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还提醒大家,除了本案中的情况外,有的企业与新入职的员工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待员工正式转正以后,再重新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企业与新入职的员工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待试用期满后,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亦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实务指南:
为避免自己的损失,企业在招聘到合适的员工以后,应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在员工入职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最晚也应该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完毕。当然,企业与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能有任何隐瞒、欺骗或者强迫等行为。如遇到相关的劳动纠纷,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劳动纠纷律师。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