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要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后,可以持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而有些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
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或者经另一方委托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 【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所有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是夫妻共同的房屋,夫妻一方买卖房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辛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