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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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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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侦查阶段之工作

发布者:杨振忠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7日|分类:刑事辩护 |621人看过


侦查阶段就律师可以介入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受到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会见前应获得侦查机关批准外,其他案件无需经过批准。侦查阶段,刑事律师工作能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请求撤销案件

根据对案件的了解,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有不在场证明、并未参与本案;等等。刑事律师可从专业角度向立案的公安机关提交请求作出撤销案件决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在法律意见书说明如下情况: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羁押情况;.委托情况;案件基本事实法律分析;请求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证明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的证据。

二、请求不予批捕

根据对案件的了解,在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批捕前,刑事律师可从专业角度争取在办案人员形成意见之前,向检察机关提交请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使检察院了解案件可能存在的问题,审慎考虑,避免错捕之后所可能承担的国家赔偿责任。同样可以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意见书中注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羁押情况;委托情况;案件基本事实;法律分析请求公安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证明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的证据。

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用的是拘留、逮捕和取保候审,拘传和监视居住较少采用。下文主要探讨申请取保候审的工作流程。

自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时起即可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书书中写明:申请人;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羁押情况;申请事项:请求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事实与理由;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证据;保证方式。

、刑事律师工作之代理申诉或控告

《刑事诉讼法》第36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受到侵犯,如刑讯逼供、监管人员不作为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关押人员殴打;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利受到侵犯,如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还有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性权利受到侵犯,如辩护权;知情权(告知回避权、聘请律师权利、鉴定意见、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侦查终结的结果、补充侦查后的结果)可以向直接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申诉或控告。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申诉或控告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代理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申诉或控告对象;违法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初步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法律依据;对处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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