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法院如何认定?
最近有好几个咨询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今天专门就此问题回复一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协议或乙方作出承诺,约定:任何一方如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则应净身出户;放弃财产分配;或向对方支付大额经济补偿。该内容系夫妻间有关忠诚协议约定的性质。关于该协议的效力,结合《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虽然是以合同形式存在,但其属于情感、道德范畴,法律不禁止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履行,但该履行不受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因此不能作为离婚分割财产及抚养权的依据。
综上,若夫妻一方以相关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的,并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的,法院不予受理,已受理的驳回起诉;若在离婚诉讼中以此协议主张对方赔偿或净身出户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关系中各自贡献大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对婚姻破裂的影响进行判决。
另外,离婚诉讼中,关于此类协议,法院可以作为证据采纳,如说对方出轨出轨之后,为了证明自己的忠诚,出具相关承诺等,可以作为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但是对协议本身的效力是不能通过法院确认的。如果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将会导致一方为举证窃取信息、偷录视频等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甚至还是引发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