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婧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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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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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作者:张婧楠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8次举报

在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问题至关重要,若不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举证责任的分配,可能导致合法权益受损。

那么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形成借贷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呢?

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二)可以证明双方达成借贷合意的短信、微信、支付宝、录音、录像等证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约定、款项支付方式等;

(三)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四)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五)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六)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

温馨提示:

若有电子证据应及时收集,原始载体应妥善保存。

——短信、微信、支付宝等聊天记录,当事人应向法庭出示手机、电脑等原始载体,对当事人昵称、相应号码、信息内容、收发人信息、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进行说明,同时提交截图打印件。

——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当事人应出示录制的原始载体如录音笔、手机等当庭播放,提交刻录光盘及与录音、视频内容一致的文字资料。


张婧楠律师,中共党员,2010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硕士,主修经济法。毕业后曾在大型企业从事法务工作近5年,精通企业规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中诚信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220********7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