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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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华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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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文书写作的五个钻石法则(一)

发布者:孙宝刚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2日|分类:抵押担保 |833人看过

台湾的王泽鉴先生曾在其治学谈话中吐露心扉:“虽然我快要70岁了,但是我每天写作、看书起码每天保持8个小时,而且几乎没有一天中断,我早上4点半5点半起。大家一定认识尊敬的法学家史尚宽先生,我跟他的公子说那个书要捐给我们,说老太爷怎么写那么多书,他说家父早上5点钟起来,数十年如一日从来没有间断过。”是的,写太重要了,加之诉讼的现实境遇:法律文书写作功底远胜过你的辩论才能。而从现实人们的经验积累来看多少法律人总是高看说(辩)的理论,低看写作的经验,今天,我们就来分享一些文书写作的宝贵经验技巧。


“所谓的专业,不是理论有多高深,也不是用词有多华丽,而在于你写出来的文书是否合法、实用、精确;在于你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让人看得明白,用得放心。”






集世俗和理想为一体的法律文书,文书风格表现各异,或保守,或创新;或精确,或模糊;或简洁,或啰嗦,非常独特。但是,它们又有着相同的终极目标,就是平衡社会利益,消除各方矛盾。


因此,法律文书的写作风格比较特别,更像是理想和现实主义的混合体。本文据此总结出相应的原则、法则和技法,以及行文、遣词造句等实用技能,可以帮助读者快速提升实务写作水平,期望达致“笔力劲骏,心手相应”的境界。


法 则

法则即智慧,它是前人无数历练之后的思维结晶。在玄幻小说中,但凡掌握了法则之人,不再是人,而变成了“人神”。

法律实务写作当中也有若干法则,掌握了法则之人,不再是人,而是成为了法律职业人。




黄金——同一法则


黄金之所以珍贵,在于流传百年,依然可以融掉重铸,“不增不减,就在那里”。在法律文书当中,有没有像黄金般恒定的法则呢?答案就是“黄金—同一法则”。


法律讲求严谨和周密,所以法律文书写作的第一要领,就是必须“同一”——定义同一、词句同一、表述方式同一、结构同一、方法同一、角度同一、前后同一等,这无异于强调法律人应该保持“从一而终”的风格,也是很好的锻炼人品素质的方法啊!


这个法则的要点如下:

1. 定义同一

在写作当中,对同样的短语或文字内容,只要第二次相遇,你就应该回头,到文书开头,在你与它初次相遇的地方,给它一个明确的名分——定义。这样做的好处不仅能够缩短文书篇幅,而且可以明确区分描述对象,不容易混淆。


例如,在一份《租赁合同》当中,初稿当中对于租赁物的描述,分别出现在如下的三个条款当中:


前言:就本协议所称××市××广场一间店铺转让事宜……

标的条款:甲方同意将××广场出租商铺转让给乙方

承诺和保证条款: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广场商铺一间属于甲方所有,没有任何法律或事实上的争议。


很明显,几个条款对于同一个租赁物,分别有三种不同的描述方法,容易造成误读。如果文书篇幅不幸较长,错漏或前后矛盾就在所难免了。


改进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严格地执行“黄金—同一法则”,对于同一事物,在文书开头就明确下一定义:


前言:就本协议所称××市××广场××号店铺(以下统称“租赁房产”)转让事宜……


2. 句式同一

法律文书不刻意追求语言表达形式的精美结构,在语义精准与阅读美感两者之间,法律文书倾情于前者。所以,有时候为了突出文章内容的层次感和顺序感,会有意使用相同的句式,来依次表达内容,这就是句式同一。这样做的好处,可以使得读者排除表达形式的干扰,将全部注意力聚焦到内容上。


例如,在一份《软件开发合同》初稿当中,关于“开发方保证”条款有如下描述:


开发方保证:

1. 保证运行数据正确、稳定;

2. 保证软件系统能以设定的公式反映单笔、多笔及全部贷款本息合计结果;

3. 开发的软件接口能符合日后升级要求;

4. 保证该软件根据甲方的指示停止任何一笔贷款的利息计算。


初稿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句式不统一,四个条款有四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句子元素和句式也不同一,读者的思路和角度被迫不停地转换,不利于快速理解。修改的方法就是统一句式,根据强调重点,以“可以随时”句式开头,以强调功能的稳定性和必要性。修改结果如下:


开发方保证,软件能够在委托方使用该软件期间不间断地实现如下功能:

1. 可以随时保持稳定和准确的运行状态;

2. 可以随时计算或停止计算某个或多个贷款项目的本金或本息结果;

3. 可以随时增加、删除和修改计算公式本身和各个相关参数;

4. 可以定期修改和升级软件功能。


3. 形意同一

由于中文和外文的语法差异很大,将英文翻译成中文时,我们不仅需要准确理解英文句子的本意,还需要考虑如何将之改造成中文句式,对应中文语法,做到形意同一。


在实务当中,有不少律师将英文文书内容按原文直译,照搬英文句式,使文书看起来稀奇古怪,像得了肠梗阻,让人难以接受。


例如,我曾经与中国某著名律师事务所谈判过某个商业并购项目,对方一位合伙人律师给我们提供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讨论稿,用语晦涩难懂,以其中关于一方保证义务条款为例:


一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没有并且不会导致其对其章程性文件的任何条款的违反。


我一看,理解这个条款使用的是“导致……其对……的违反”英文句式,作者将英文原封不动照译过来,虽然意思没错,但它用英文句式来表达中文,无端将谓语后置,不符合中文语法规范,严格来说是错误的。


按照同一法则,这个句子可改写如下:

一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其自身章程性文件的任何条款。


关于“黄金—同一法则”的更多应用实例,可以参见本书下册介绍的“财产租赁案之简单任务”、“债务重组案之大浪淘沙”等案例。




解构—重构法则


在现实生活当中,各种社会现象表面上看来都很复杂,甚至繁复,但只要用心分辨,一切尽归简单。


正如张五常在《学术的老人与海》当中所言,无论多么复杂的理论,“归根究底,来来去去都是两招基本原理,活学活用,千变万化,可以推出数之不尽的理论来”。


人类辨识世界的利器之一,就是结构。因为人类向内了解事物本原,向外传递信息,都依赖于一定的结构进行,所以结构在人类认知史上的重要性无与伦比。


以大脑接收信息为例,在别人与你对话时,你的大脑其实并非百分之百在理解对方的语言,而是分出了很大一部分精力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解构和重构。其中一部分精力,用于识别词语含义,与你脑中已有的词语体系挂上钩;另一部分则分析词语间的逻辑关系,并按照分析结论,将接收到的信息填入你自己重建的结构体系当中。


也就是说,如果你能够用接收者熟悉的词语说话,表达结构也是对方喜欢的,对方不需要费劲地进行解构和重构,自然就能够集中更多精力,集中理解你的话语。


如果对方在倾听的同时,还需要不断地将你发送的“云信息”打散,重新建构,多头兼顾,他的大脑就会逐步出现厌烦、困惑或者怠工的状况。这时,他的潜意识就会跳出来说:你说的东西好复杂,好难懂啊!


下面就是一个律师与客户面对面交流的实例。


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喋喋不休的客户,他正在对我述说一件烦恼的事情:


客户:我和李某是朋友,前几天我们一起喝茶,就在广州越秀区。他说他现在广州有一间商铺想卖。我咨询过其他律师,他们说要签合同。我回来问我朋友借了30万元,打算付首期,还写了欠条。这个商铺我自己去看过,地头还不错,目前租给了一个河南人卖服装,生意很好。我和老板聊了一下,大家挺开心的,他还说愿意让我入股他的店。


我现在总共筹到现金人民币100万元,刚好够钱。不过李某是香港人,现在加拿大居住,他说让我先签了合同寄给他,他在加拿大签好了特快专递寄回来。我打算先付一半钱,等房屋过户到我名下之后再付清。


很明显,客户的陈述是杂乱无章的,当中穿插了各种虚虚实实、有用无用的事实、证据和线索,我们可以启用“解构—重构”法则,按照一定的结构将其重新分解和组合。对于法律人而言,最常用的结构,就是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


首先是解构,我们尝试将信息梳理分解出与法律关系有关的内容:

律师:请简要说明一下你的目的是什么?

客户:我希望买到这个商铺,但又怕有问题,所以希望咨询一下。

律师:我确认一下,你的要求是:你希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购买该商铺,并希望了解购买过程可能会发生什么法律问题和防范什么风险?

客户:是的。


其次是重构,将信息重构成主体—客体—内容三合一的表达体系:


律师: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件。

(第一步:重构主体)

首先,你是国内人,对方是香港人,你们的交易属于涉外房产买卖。

(由主体带来的风险点1)

为了交易方便起见,对方需要在香港或加拿大办理委托手续的公证书。否则他本人需要亲自回国签署合同和办理过户手续,这会增加你们双方的交易成本。


(第二步:重构客体)

(由客体带来的风险点2)

其次,房产有产权证,但是否有抵押,目前尚不清楚,需要去房管局查证;

(由客体带来的风险点3)

还有,商铺现在出租当中,按照法律规定,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需要事先征询租户意见,在其放弃优先购买权情况下才能安全购买该商铺;

(由客体带来的风险点4)

另外,该商铺是否有拖欠物业管理费等情况均不清楚,需要查证。


(第三步:重构内容)

依据我们的专业经验,要做到有效控制风险,需要注意这样几点:

首先,要求对方保证商铺产权的完整和没有瑕疵;

其次,在合同当中规定在对方办理过户完毕后我方才付清房款;

最后,如果多少天内对方不能办理过户的,我方有权取消交易。


很明显,按照法律关系这一结构,将信息解构,然后重构,客户目标和律师行动等一目了然,非常清晰透彻,这就是解构—重构法则的力量。更多应用实例可以参见《思维的笔迹》下册的“债务重组案之大浪淘沙”。


来源: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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