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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母亲踢踹,家庭暴力不可取

2019年04月12日 | 发布者:赵峻博 | 点击:27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教育孩子的时候,会因为孩子顽劣不改、赖皮无礼等原因对其适当体罚。适当的体罚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体罚≠教育,暴力≠教育。    而且在

    教育孩子的时候,会因为孩子顽劣不改、赖皮无礼等原因对其适当体罚。适当的体罚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体罚≠教育,暴力≠教育。


    而且在动图中明显看出,女童“妞妞”仅仅是放下篮子就被母亲踹踢臀、背,并没有其他顽劣到以至于动用如此粗暴体罚的行为。


    暴力不是家庭教育的必须,对孩子动用暴力,甚至会触犯法律!


(一)法律规定

《宪法》

    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民法总则》

    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监护人资格在法定情况下可被撤销。

《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条: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五条: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二)救济

    “为你好”不是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遇到家庭暴力,可以有以下救济:

    (1)受害者或受害者法定代理人或受害者近亲属可以向施暴者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投诉、救助、

    (2)可以拨打“110”报警、“12338”妇女维权热线维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寻求法律救济。

    (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社区、民政部门和妇联等相关部门可以主动介入,普通群众看到父母虐打儿童也可以检举,发现儿童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5)遭受暴力,记得保留证据!拍照、录像、伤情鉴定、诊疗记录、出警笔录等。

 

小结

    教育子女是一门复杂的学问,并不是简单的“胡萝卜加大棒”就能成功。

    多给孩子一些耐心和陪伴,向家庭暴力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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