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详细情况
2020 年上半年至 2024 年 6 月,行为人在未核实上线是否具备正规办理养老保险及退休资格的情况下,对外虚构可违规办理养老保险的事实,协助上线联系、招揽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业务,参与共同诈骗。
本案涉案被害人 22 人,涉案总金额 40.85 万元,行为人个人非法获利 14.65 万元。行为人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额退出违法所得,审理阶段主动预交罚金,自愿认罪认罚;经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社会危险性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较小。辩护人提出行为人系从犯、具有坦白、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部分予以采纳。
法院最终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结合从犯、坦白、全额退赃、预交罚金、认罪认罚、初犯、社区矫正条件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后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二、律师点评(常晓潇律师)
本案系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义实施的共同诈骗案件,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裁量均具有典型参考意义。
行为人虽未直接主导诈骗行为,但在未核实上线真实能力、明知办理流程不符合正规程序的前提下,仍对外推广相关业务并从中获取利益,主观上具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诈骗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院在裁判过程中,综合考量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到案后的表现、退赃退赔情况、认罪悔罪态度以及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依法适用缓刑,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本案同时提示,通过非正规渠道代办社保、提前退休等行为均不符合法律与政策规定,参与、介绍此类活动,即便仅起到辅助作用,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三、法律建议与意见
(一)风险防范建议
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等相关手续,应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渠道申请,拒绝 “花钱代办”“内部渠道”“提前退休” 等虚假承诺。
不组织、不参与、不介绍他人办理违规社保业务,避免因轻信他人或谋取利益陷入刑事法律风险。
(二)涉案人员处理建议
涉案后应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案件事实,依法争取坦白、自首等从宽情节。
积极全额退赃退赔,主动履行财产性判项,自愿认罪认罚,最大限度获得司法机关从宽处理。
(三)缓刑期间注意事项
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按时报到、集中学习、报告个人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区域。
树立守法意识,杜绝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确保在缓刑考验期内无违法犯罪行为,顺利完成矫正。
常晓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