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垂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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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案金额为37多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者:王垂军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融资借款 |491人看过

案件描述

这是一起双方争议较大而且显得有些蹊跷的民间借款纠纷一案,该案于国庆前刚刚代理结束。这起借款案件无疑对借贷双方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值得每一个借、贷人都应该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本案的代理使委托人避免了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有效的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原告向法院起诉称:被告田某在2013年11月份因生意需要资金,向原告借款3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借款合同以及田某出具了一张借到现金30万元的书面借条,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由被告潘某作为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期满一次性归还,逾期不还每日承担借款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后因为被告田某未能按时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将田某以及担保人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30万元以及逾期违约金3.75万元等。

【代理过程以及结果】

经接手委托人田某的委托后,经过与田某的多次详细沟通得知,田某当初与原告并不认识,是通过担保人介绍的,虽签署了借款合同和借条,但从头到尾都未见到过这笔借款,自己根本就未借到过这笔钱。而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和借条显示被告已借到现金30万元,两者所述事实截然相反,本案显得非常蹊跷。经本律师代理后,经过详细、深入的调查了解、联系调解后,获知当初这笔借款是通过原告的公司转给了担保人,并没有直接交给田某。随着事情通过深入的调查了解后似乎拨云见日般浮现出了事情的过程真相。

经过开庭前申请调查取证、向法庭提供证据等做好充分的庭审准备,以及在参与庭审中围绕本案的款项实际交付等等事实方面发表了客观详细、充分的代理意见,案件经过长时的法庭审理,在法院定期26日即将要作出判决的前两日,原告主动申请撤回了本案的诉讼,最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代理最终取得了有效维护委托人田某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诉讼结果。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虽然通过代理取得以原告主动撤回起诉,被告避免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结果,但从这起借贷案件中我们不难要从中吸取一些经验教训,作为借款人要慎重的签署有关借款事项的借款合同和借条,不要随意的签署与实际不相符合的书面借贷凭证,以避免发生争议时被认定作为成年人应具备正常认识的不利境地。而作为出借人不是光有书面借条和借款合同就能万无一失,要注重内容的客观真实、合法有效性,同时要注意收取和保存好履行的事实证据,如果存在借款人要求将借款转给第三人的情况,则应取得借款人的书面授意凭证,以避免在认定款项交付的事实上处于不利的法律境地。总之,借贷有风险,借贷双方都要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意识,审慎处理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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