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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高效促成金融借款纠纷全面调解,为国有银行锁定全额债权清偿方案,筑牢金融资产安全防线

发布者:万鹏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27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6)渝87民终xx号

调解时间:2026年3月12日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件结果:针对一审判决后国有银行债权回收周期长、履行保障不足的核心痛点,我方代理上诉人重庆某国有商业银行大渡口支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起上诉,在成渝金融法院二审审理过程中,精准把握各方核心诉求,高效促成当事人达成全面调解方案,推动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不仅全额确认了银行主张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全部债权,还制定了可落地的分期还款计划,明确了全部担保人的连带清偿责任,设置了违约后立即全额强制执行的刚性保障条款,同时判令全部诉讼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本案自二审立案至出具调解书仅用时不到两个月,既大幅缩短了诉讼周期,避免了二审冗长审理与后续执行争议,又为国有金融债权的全额清偿提供了兼具可操作性与强制力的法律保障,最大程度维护了国有银行的合法权益,切实守护了国有金融资产安全。

一、案件基本背景

2025年,重庆某国有商业银行大渡口支行因与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袁某某、卢某某、童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作出(2025)渝0104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该银行不服一审判决,为进一步夯实债权实现的法律保障、优化债权回收路径,就本案向成渝金融法院提起上诉,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万鹏、方黎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该行二审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本案核心争议聚焦于案涉金融借款债权的履行保障、担保人责任承担、后续债权回收效率三大核心问题:债务人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出现借款逾期,欠付银行借款本金近百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卢某某、袁某某、童某某为案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一审判决后,案件仍面临债务人履行能力不足、债权回收周期不可控、后续执行程序冗长等现实风险。如何在二审程序中既全额锁定银行合法债权,又避免案件陷入二审审理、再审及执行异议的僵局,高效实现国有金融债权的安全回收,成为本案代理工作的核心任务。

二、核心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第一时间查阅全案卷宗材料,梳理案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放款凭证、还款流水、欠付本息核算明细、一审庭审笔录等全部证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金融借款纠纷相关司法解释、重庆本地司法裁判规则,针对本案“债权合法性固定、调解方案设计、担保责任锁定、纠纷高效化解”四大核心目标,制定了层层递进的针对性代理策略,核心代理要点如下:

(一)全面阅卷固定债权核心事实,筑牢二审代理的事实与法律基础

庭审前,辩护人严格对照金融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全面核实案涉债权的全链条事实:一是逐一核对借款发放、还款的全量流水,确认欠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的核算标准与金额完全符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锁定债权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二是全面审查保证合同的签署流程、保证期间、保证范围,确认各担保人的连带清偿责任具备完整的合同与法律依据;三是精准梳理一审判决后的核心争议焦点,预判债务人、担保人的抗辩思路,为二审庭审抗辩与调解协商奠定了坚实的事实与法律基础,牢牢掌握了案件处理的主动权。

(二)精准把握各方核心诉求,制定兼顾债权安全与可履行性的调解方案

辩护人深入研判本案案情后明确,二审的核心目标不仅是获得胜诉判决,更是为银行实现债权回收提供最高效、最有保障的路径。针对债务人的经营现状与实际履行能力,辩护人精准平衡国有金融资产安全保护与债务人的履行可能性,制定了“分期履行 + 刚性违约条款 + 全额担保责任”的核心调解方案:一方面,充分考虑债务人的经营回款周期,设计了12个月的分期还款计划,明确每月最低还款额,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预留合理空间,从根源上降低债权回收的现实阻力;另一方面,设置了不可让步的违约加速到期条款,明确若债务人未按期足额履行任意一期付款义务,银行有权立即就全部剩余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从根本上杜绝债务人借调解拖延履行、转移资产的风险,全面保障银行债权的安全性与主动权。

(三)全程锁定担保人连带清偿责任,夯实债权实现的兜底保障

本案中,卢某某、袁某某、童某某的连带责任保证,是银行债权实现的核心兜底保障。辩护人在调解协商的全过程中,始终将“担保人全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作为不可突破的核心底线,明确要求各担保人对案涉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杜绝担保人在调解程序中脱责、减责。通过该条款的设置,确保银行债权在债务人履行不能时,仍可直接向任一担保人主张全额清偿,为国有金融债权筑牢了 “债务人履行 + 担保人兜底” 的双重法律防线。

(四)高效推进二审程序,促成调解协议快速落地,大幅降低当事人诉讼与执行成本

在成渝金融法院审理本案过程中,辩护人始终坚持“以庭审准备托底、以调解化解增效”的代理思路,积极与合议庭、各被上诉人保持高效沟通,全面释明银行的债权主张与调解方案,逐一化解各方的争议点与顾虑,推动各方就调解方案达成全面一致。本案自2026年1月20日二审立案,至2026年3月12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仅用时不到两个月便完成了全案的纠纷化解,大幅缩短了诉讼周期,避免了二审开庭审理、判决后可能产生的再审、执行异议等冗长程序,为银行大幅降低了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与后续执行成本,实现了金融债权的高效、安全保障。

三、案件调解结果

成渝金融法院于2026年3月12日依法作出 (2026)渝87民终513号民事调解书,全面采纳了我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对各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予以确认:

1、各方共同确认,截止2026年2月25日,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尚欠重庆某国有商业银行大渡口支行借款本金990492.14元、利息56295.26元;2026年2月25日之后的罚息、复利,分别以未偿还本金、未付利息为基数,均按年利率4.25%计算至本息结清之日止,具体数据以银行系统为准。同时明确还款计划: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期间,每月最后一日前向银行支付不低于50000元,款项抵扣顺序为本息、罚息、复利,并于2027年3月31日前结清全部未偿还本息、罚息、复利、诉讼费等全部费用。

2、设置刚性违约保障条款,若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履行任意一期付款义务,重庆某国有商业银行大渡口支行有权立即就调解协议确定的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完整保留了银行债权实现的全部主动权。

3、明确卢某某、袁某某、童某某对案涉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完整保留了银行对全部担保人的追偿权利,夯实了债权实现的兜底担保。

4、判令一审案件受理费由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卢某某、袁某某、童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332元,由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全部诉讼费用均由债务方承担,全面维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

本案通过二审调解,不仅全额确认了银行的全部金融债权,更通过兼具可操作性与强制力的调解方案,为债权回收提供了清晰、高效的路径,大幅降低了诉讼与执行成本,完整实现了当事人的二审诉讼目标,切实守护了国有金融资产的安全。

四、律师办案心得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核心代理目标从来都不止于获得一份胜诉判决,而是为国有银行当事人实现金融债权的高效、安全、低成本回收。在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往往只关注裁判结果的胜负,却忽略了裁判文书作出后债权实现的效率与成本,而二审调解绝非对债权的妥协与让步,恰恰是平衡债权安全与回收效率的最优路径之一。

作为国有金融机构的代理律师,我们始终将国有金融资产的安全保障放在第一位,在本案的代理工作中,我们没有局限于单一的庭审抗辩思路,而是制定了 “庭审抗辩为基础、调解化解为核心、债权安全为底线” 的双层代理策略。一方面,通过全面的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筑牢了债权合法性的事实与法律基础,做好了充分的庭审抗辩准备,牢牢掌握了调解协商的主动权;另一方面,精准把握债务人与担保人的核心诉求,在坚守 “债权全额清偿不打折、担保责任不减免、违约保障不松动” 三大底线的前提下,设计了兼顾履行能力与执行保障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实现了案件的高效化解。

金融借款纠纷的代理工作,核心是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实现债权回收的效率最大化、风险最小化。本案中,我们通过不到两个月的二审程序,不仅全额锁定了近百万元的金融债权,更避免了后续冗长的诉讼与执行程序,为当事人大幅降低了维权成本。这也要求金融案件的代理律师,既要具备扎实的金融法律专业功底与庭审抗辩能力,也要具备高效的纠纷化解能力与风险预判能力,既要守住国有金融资产安全的法律底线,也要通过专业的方案设计,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真正在个案中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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