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承办律师:万鹏
案号:(2026) 川0504民初XX号
调解时间:2026年2月5日
案由:离婚纠纷核心
代理成果:法院受理案件后高效推进调解程序,顺利促成双方当庭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财产分割环节,为女方当事人争取到婚内夫妻全部共同财产的100%所有权,完整实现当事人“平稳解除婚姻关系+全部分割并锁定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双重核心诉求,高效化解婚姻纠纷的同时,让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实现最大化落袋
一、案件基本背景
原告秦XX与被告曾某某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购置了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的成套房产,该房产登记为双方共同共有,是二人婚内唯一、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也是本次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的核心标的。后双方因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原告秦XX决意离婚,提出两大核心诉求:一是平稳高效地解除婚姻关系,避免陷入冗长的离婚诉讼拉锯,减少不必要的情感内耗;二是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全额争取到婚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完整保障自身的合法财产权益。
为实现上述核心诉求,秦XX委托XXX,担任其离婚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XXX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梳理婚姻状况、夫妻共同财产权属等案件核心事实,精准把握当事人“顺利离婚 + 全部分割取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双重目标,量身制定了“调解优先、效率与财产权益双保障”的全流程代理方案。
二、核心代理思路与工作要点
接受委托后,XXX始终围绕当事人的两大核心诉求,制定了精细化的代理策略,全流程高效推进案件办理,核心工作要点如下:
1. 锚定核心诉求,制定调解优先的代理策略
针对当事人核心的“平稳高效解除婚姻关系”需求,XXX摒弃单一的庭审对抗思路,将法院调解作为核心突破口。相较于动辄数月甚至数年的离婚诉讼程序,法院调解既能大幅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实现高效解纷,又能最大限度化解双方的对抗情绪,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争取全部共同财产创造有利的协商条件,完美匹配当事人“顺利离婚+全额取得全部婚内财产”的双重诉求。
2. 全面固定财产证据,筑牢全部分割财产的法律基础
为确保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全额主张全部共同财产的诉求于法有据,XXX第一时间全面梳理、固定了案涉房产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产权登记信息、婚内购置凭证等全部核心证据,明确了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法律属性,厘清了财产权属、出资、共同共有等核心事实。无论是调解协商还是庭审诉讼,都为当事人全额主张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筑牢了坚实的证据与法律基础,从根源上守住了财产权益的底线。
3. 全程主导调解沟通,突破核心争议实现全部分割财产诉求
案件受理后,XXX第一时间与对方当事人开展多轮专业、高效的沟通,精准把握双方的核心争议点,从情理与法理双维度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对方充分释明婚姻关系已彻底破裂的客观事实,以及冗长诉讼程序将带来的时间、精力双重成本,引导对方理性面对离婚事宜;另一方面围绕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问题,制定兼顾情理与法理的协商方案,逐步化解对方的对抗情绪,最终成功促成对方完全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自愿放弃婚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份额,完整实现了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取得全部共同财产的核心诉求。
4. 精细化设计调解条款,全维度规避后续履行风险
在双方达成核心合意后,XXX针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了精细化设计,全维度保障当事人权益、规避后续履行风险:一是明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无任何其他婚姻存续期间的遗留争议;二是清晰载明案涉房产的具体坐落、不动产权证号等完整信息,明确约定该房产作为夫妻婚内全部共同财产,100% 归原告秦XX个人所有,被告需无条件、限时配合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的全部手续,杜绝后续财产分割履行、产权变更产生纠纷;三是明确约定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与生效判决书具备同等强制执行力,彻底杜绝对方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反悔的可能。
三、案件调解结果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在XXX的全力推动下,案件于受理后较短时间内即完成全部调解程序。法院依法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协议效力予以全面确认,完全采纳了我方提出的全部主张:
1. 原告秦XX与被告曾某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婚姻关系即时解除;
2. 双方婚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即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的案涉房产,全额归原告秦XX个人所有,被告曾某某需无条件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全部相关手续;
3. 双方一致认可本调解协议经签名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其他未决争议。
本案从法院立案受理到成功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完成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分割确权,全程流程高效、推进顺畅,真正实现了平稳离婚、高效解纷;同时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婚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 100% 所有权,完整实现了当事人 “顺利离婚 + 全部分割取得全部婚内财产” 的全部诉讼诉求,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结果高度认可。
四、律师办案心得
离婚纠纷案件的核心,始终围绕着“身份关系解除”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两大主线,而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而言,能否在离婚纠纷中高效、完整地实现财产分割诉求,直接关系到其离婚后的生活保障与合法权益。离婚财产分割,从来不是简单的财产拆分,而是要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相较于诉讼判决,法院调解在离婚纠纷与财产分割中具备天然的优势:它既能大幅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实现平稳高效解纷,避免当事人陷入漫长诉讼的二次情感伤害;又能最大限度化解双方的对抗情绪,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协商分割、尤其是全额财产主张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具备同等的强制执行力,能充分、刚性地保障当事人的财产分割权益,杜绝后续履行纠纷。
而在离婚财产分割的代理工作中,核心关键在于两点:一是提前做好全链条的证据固定工作,全面梳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权属、出资等核心事实,明确财产分割的标的与边界,为当事人的财产主张筑牢法律与证据基础;二是精准把握双方的争议焦点,灵活运用沟通协商与法律专业能力,在情理与法理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实现解纷的效率,更要牢牢守住当事人财产权益的底线,全力为当事人争取离婚财产分割的最优结果。
本案的圆满办结,正是基于对当事人核心诉求的精准把握,通过调解优先的代理策略,既实现了平稳高效离婚的核心目标,又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婚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100%所有权,真正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这也要求婚姻家事律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婚姻家事法律功底与庭审能力,更要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与风险预判能力,始终以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为导向,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案件处理结果,让当事人在婚姻家事纠纷中,既能平稳走出情感困境,也能稳稳守住自身的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