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人在整容医院进行了大腿部环吸脂术,术后一直感觉身体不适,并且伤口一直在流脓,委托人就感觉是不是医院做的手术有一定问题,于是联系了我们。我们经过初步的判断,认为医院的治疗存在一定的过错。告知委托人立即要求医院封存病历,委托人在听取了我们的建议后,立即要求医院封存了病历,并且及时起诉,对医院的诊疗活动进行鉴定,经鉴定:医方对患者术前有相应检查,履行了相关术前告知义务并有签字,符合一般医疗规范。医方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以下过错或不足:1.存在术前沟通和对患者感染风险认识不足(术前谈话非主治医生),术前的血常规检查中有中性细胞升高;2.对患者所使用抗生素存在不规范,手术时间大于3小时未在术中使用,且术后预防性使用时间短、用药欠妥,缺乏相关实验室检查条件和后续使用抗菌药物的记录;3.手术操作存在不规范,手术记录不完善,对患者使用“肿胀液”过多、手术区域及切口部位选择过高,从所提供的术前照片来看手术中存在一次吸脂量过大。医方对患者诊疗行为存在的过错和不足,术前沟通和对感染风险认识不足、手术操作和抗生素使用不规范与其损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果关系。最终认定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提请大家注意,在医院护士让大家签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签订的是什么,不要盲目的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