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房屋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你走过的最漫长的路,很有可能就是法律的套路,万律师为你讲述真实的民事故事,希望你能看懂。
案情:当事人三D娃购买了开发商的预售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了房屋单价以及房屋面积等情况,约定了交房时间,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三D娃去接房,接房的时候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但是都不是主体的问题,三D娃这时想解除合同,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会支持吗?
法院判决:经过庭审,法院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是法院认定因开发商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的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上述司法解释已经明确了除非是房屋主体问题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才可以解除合同,其他一般的问题都是一些小问题,那么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修复,其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因修复造成其他损失,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说在最后:遇到问题,找律师,还要找专业的律师,只有这样才能给你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