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殴打自己母亲,母亲不谅解,从轻处罚(宣判当天出狱)
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是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人生,万律师为你讲述亲自办理的真实刑事故事,希望你能看懂。
本案案情:三D娃因琐事,与自己母亲发生纠纷,因不能梳理自己的情绪,于是采取持木凳、菜刀背、木棍打砸等方式对自己亲生母亲进行殴打,导致自己亲生母亲头部、四肢多处受伤,左尺骨骨折。经过公安机关鉴定,其母亲的伤情为轻伤一级。三D娃在案发时,系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本案为法律援助,对于殴打母亲这种行为在道德上市不耻的,但是作为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那么也得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是对其进行从轻辩护。
最终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其从轻处罚,并于宣判当天释放。
律师想说:为坏人辩护,这是律师的职责,本案中殴打自己的母亲,作为律师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为其进行辩护。对于三D娃来说,宣判当天就释放,可能十分满意。但是对于母亲,一直不谅解自己的孩子,可能也是有原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