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如有开发商囤地不开发,市民可以投诉举报
你走过的最漫长的路,很有可能就是法律的套路,万律师为你讲述真实的法律故事,希望你能看懂。
说在前面: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因为相关部门有职权无偿收回土地,如果相关部门无偿收回土地,就不存在开发商囤地不开发了,因为有法律制裁开发商。下面就来探讨一下,为什么是有关部门的可以无偿收回。
相关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的法律规定: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上述规定已经明确写了闲置超过两年的,可以无偿收回,但是这么多年了,有多少土地被无偿收回了呢?真正开始无偿收回的可能就是2019年开始才陆陆续续开始,相关人员发现有开发商囤地的,可以举报投诉。
本案案情:三D娃公司通过招拍挂购买了多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三D娃公司取得建设用地后,就陆陆续续进行开发,因为取得的土地是多宗,于是就一宗一宗的开发,到了两年,政府部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现多宗土地只有部分土地进行了施工,那么对于未进行施工部分的土地就要进行无偿收回。
答案来了:重庆基层法院及中级法院认定,相关部门可以无偿收回,但是收回程序存在一定瑕疵,但不影响权利行使,所以认可相关部门的无偿收回。
说在最后:企业的法律风险,律师一定要从严掌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