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开发商单方委托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证明购房业主损失,法院是否采信
你走过的最漫长的路,很有可能就是法律的套路,万律师为你讲述真实的民事故事,希望你能看懂。
本案案情:我的当事人三D娃购买了开发商位于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管辖辖区的房屋,房屋约定了交房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前,但是直到2021年1月27日开发商才交房。因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当事人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开发商主张违约金标准过高,不应当按照双方之间的合同进行赔偿,为了少赔钱,开发商自己聘请了一个鉴定机构,对案涉房屋的租金进行评估鉴定,鉴定结论可想而知,肯定比双方之间约定的违约金少了很多,于是开发商就希望按照鉴定机构的结论要求法院判决,而我们的主张就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关赔偿金。本案的法官当时拿着这个案子也是十分棘手,因为案子数量多,他们也要研究决定,为了不让开发商的诡计得逞,关于应当适用合同约定的代理意见长达十页提交给法官。
法院判决:经过庭审,法院开会合议,最终认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也就是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说在最后:找到合适自己的律师最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