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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轻处罚

发布者:万鹏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20日 106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生产销售假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轻处罚

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是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人生,万律师为你讲述亲自办理的真实刑事故事,希望你能看懂。

抽假烟的人可能不知道,你说抽的假烟,可能是别人冒着坐牢的风险生产出来的,其真正的工人的获利几乎和普通工人是一样的,人生为了钱失去自由是可悲的。

本案案情:我的当事人三D娃是一个机械操作者,以前在卷烟厂上过班,对卷烟机的运作十分熟悉,于是那些生产假烟的工厂就联系到了三D娃,让三D娃去他们工厂上班,工资大概就是一万块钱一个月,上班没有几天,整个工厂就被公安局查获了。公安机关指控犯罪金额有几百万,包括生产卷烟的设备都应当被认定为犯罪金额,最终检察院也认为卷烟机的价值应当纳入生产销售假烟的价值,经过庭审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扣除卷烟机的价值,重新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价值,从而三D娃得到从轻处罚。本案扣除卷烟机的价值后,对本案的量刑起了很大的作用。

律师想说:本案经过努力,法院最终剔除了卷烟机的价值,重新认定了产品的价值,从而使本案分得到了从轻处罚,但是我想说的是,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有一定法律辨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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