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一般不得判处缓刑,若受害人都能谅解,也可考虑缓刑
(盗窃罪监视居住期间再次盗窃)
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是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人生,万律师为你讲述亲自办理的真实刑事故事,希望你能看懂。
本案案情:我的当事人三D娃系刚高中辍学的学生,因为一时糊涂去手机营业厅盗窃了两部手机,并且将两部手机进行了出售,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鉴于其系初犯、偶犯,于是对其进行监视居住(回自己老家待着),在回到自己老家之后,没想到他又再次进行了盗窃,而且又被当地的公安机关抓获,并对其进行了取保候审,本案到了检察院的时候,我多次与检察官进行沟通,检察官都明确表示,本来第一次盗窃考虑到他是初犯、偶犯,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对其进行免于起诉;但是他在监视居住期间又盗窃,情节比较恶劣,不可能对他量刑建议为缓刑,我多次找到检察官,检察官最后松口,表示若能取得后一个受害人的谅解,那么认罪认罚的时候可以对其建议缓刑。于是我将取得谅解这个事告诉了三D娃,三D娃去争取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但是由于受害人要价太高,最终没有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在没有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积极与检察官沟通,对其进行从轻处罚。
最终结果:法院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
律师想说:律师是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为当事人争取减轻、从轻处罚的判决,本案中,三D娃若能取得谅解,最终也是可以判决缓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