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你走过的最漫长的路,很有可能就是法律的套路,万律师为你讲述真实的案件故事,希望你能看懂。
本案案情:我的当事人于2020年7月14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我的当事人工资按照从每月1号算到当月月底的方式进行结算,次月15号发放工资。2020年5月31日,双方劳动关系因我当事人的个人原因提出离职而解除。在这期间,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正常发放相应的工资。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作为劳动者都知道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双倍工资,作为用人单位难道还不懂法律吗,如果不懂,自己就应该承担责任?于是当事人委托我们希望我们为他提起仲裁,我们认为用人单位自己不遵守法律规定,应当赔偿劳动者相关费用,于是向仲裁委提起了仲裁,最终仲裁委支持了我们的仲裁请求。针对劳动者,作为律师有必要提醒大家以下几点:
一、从上班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但是支付的最长时间为11个月。也就是第2个月到第12个月。
二、因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起见为一年,大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了慎重起见,建议大家在第13个月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这样可以无法律风险的拿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部分仲裁委及法院认为这个一年的时效是从工作满一年之后再计算一年,也就是在24个月之前都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重庆高院也是该意见),但是如果大家可以在第13个月的时候提起仲裁,没必要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三、若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会保险,还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大家如果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任何法律上的问题都可以联系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