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不给钱就别想到法院打官司
基本案情:甲因为资金困难向乙借款500万元,现在乙也十分困难,于是想起诉甲,但是现在连法院收取的起诉费用都没有,虽然法院立案了,但是没有钱缴纳诉讼费。
法院最终结果:因为乙没有缴纳诉讼费,所以按撤诉处理。
有人可能会说可以申请缓交、免交诉讼费,缓交、免交诉讼费的案子,一般都是人什么交通事故、侵权之类的,经济案件申请缓交、免交法院一般都不会同意。
有以下情况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民诉意见》第143条、第158~160条的规定,有4种情况法院会按撤诉处理。1、原告或者上诉人接到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后,既不预交费用,也不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以及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未获准许后仍不交费的。
2、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