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网恋有风险,有可能货不对版)
强奸罪---成功从轻辩护
故事前奏:本案是有一个有趣的故事,本以为就是一个普通的强奸罪,但是经过会见以及阅卷才发现本案的强奸和普通的进行暴力强奸有一定区别。
本案在判决书中未体现的事实:在2018年底,被告人使用自己弟弟的照片在陌陌上聊天,因为弟弟长得比较帅,于是就和被害人联系上了,双方多次语音和视频,但是被告在视频的时候都是以各种理由不出现头像,所给被害人发的照片也都是其弟弟的照片,随着聊天的深入,于是双方开始裸聊,在裸聊的过程中,被告人只是拍摄自己的下体,受害人则是带着头像出现的画面,并且在后期,双方视频做爱,但是这个时候被告人就起坏心,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喜欢的是自己弟弟,不是自己,于是在视频做爱的时候,就对视频进行截取。以防以后使用。就这样了过了一段时间,双方约见面,双方见面前都抱着兴奋的心情。但是当双方见面后,男方自然十分高兴(因为男方想着这次见面就可以和她发生性关系了),但是女方看见后十分失望,因为发现男方与照片中的人不一致,于是女方就要离开,这时男方就以当时视频做爱的的时候自己截取了图片,逼迫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就这样双方就发生了性关系,据男方说,双方性关系很和谐,并没有使用任何暴力。在性关系结束后,女方没有责怪男方,但是女方提出了要求,就是要求男方将自己弟弟的真实联系方式告诉她,她自己和他弟弟联系。(这个时候居然想的是要男方弟弟方式,我是无法理解的)。男方就说以后给女方,女方也同意了。女方这会就没有想过报警,因为心里还幻想着男方会给他弟弟的联系方式,她和他弟弟交往,女方回到学校后,多次找男方要其弟弟的联系方式,男方都不给,女方也生气了。但是这个时候男方又说出一件让女方气得不得了的事,男方给女方说,上次两个人做爱的视频被男方拍摄下来了,现在还要求发生性关系,如果不同意,那么就要公布视频,让大家都看一下女方在享受发生性关系的表情。女方被逼无奈,再次来到男方处,与男方发生性关系。这次发生性关系后,女方还不死心,要求其弟弟的方式,男方不给。女方回到了学校,本想就算了。结果这个时候,这男的还不死心还想利用手上的东西,继续和女方发生性关系。这下女方火了,弟弟电话不给,还要挟自己发生性关系,前两次本来想的是算了,而且自己也没有证据,既然男方这么不要脸,这次就利用男方的要挟,直接报警处理。现在证据也够了,男方跑不掉了。提示一下:女方是法学本科生在读,所以还是有一定证据意识的,在第三次威胁的时候,保存好了足够的证据。后期,男方被抓获。
法院认定的基本案情:
2018年底,被告人殷XX使用他人照片通过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宫X,二人熟识后通过微信视频裸聊。在裸聊过程中,殷XX未露脸并偷偷将宫X的裸聊视频截图并保存。2018年12月1日,殷XX与宫X见面后,宫X发现殷XX不是社交软件照片中的人,不愿与殷XX交往并离开。后殷XX以公布宫X的裸照要挟宫X与其发生性关系,2018年12月2日16时许,宫X被迫来到殷XX在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的暂住地,与殷XX发生性关系。宫X离开后,殷XX谎称录有双方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并以将视频公开发布相要挟,再次胁迫宫X与其发生性关系。2018年12月7日,宫X按殷XX的要求来到渝北区XX3133房间内,被迫与殷XX发生两次性关系。2018年12月9日,被告人殷XX再次采取上述方式胁迫宫X时,宫X报警,殷X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害人拒不谅解。
本案分析:本案构成强奸罪,其辩护主要是从轻处罚。强奸罪的刑期是三年到十年。
本案辩护策略:通过详细阅卷、多次与承办人沟通,最终采纳辩护意见,从轻辩护(方法律师知道,其余省略),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处理。
法院判决:被告人构成强奸罪,采纳辩护意见,从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感想:如果男方在第三次前有一个法律专业人士作为参谋,也许本案的结果的就不一样了(法律人士不会同意被告人去要挟受害人)。本来是约炮,结果变成强奸,男性同胞要慎重啊。很多人说,现在还有强奸罪?几百块钱就能解决的事,何必去呆上几年呢?有时想想也是,但是嫖娼也是违法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