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恶势力案件(套路贷)---成功减少罪名,从轻处罚
一、案件背景:在当下套路贷盛行,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及正在读书大学生见套路贷挣钱轻松,于是纷纷加入套路贷的团队。在这个大环境下,大学生看见社会上那么多从事套路贷的都没有被法律所处罚,于是以为该放贷行为是合法的。本案的当事人就是因为在大学期间看见社会上套路贷盛行,于是开始从事套路贷,毕业后和同学一起发展套路贷,几十个大学生形成一个团伙,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基本案情: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陈某某、莫某某、刘某各自出资十万元和何某出干股先后在不同地方为办公地点,纠集其他被告人,对外以公司名义(未经工商注册)名义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虚高借款、制造资金流水、单方造成违约、通过甩单平账恶意垒高被害人债务、软硬兼施恶意讨债等手段,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等、通过虚假诉追讨款项,以上为指控情况。
经过律师会见及庭审中发现,实际本案的几个合伙人最初开始只是看见利息比较高,才从事这个的。从事这个初期,大家都是和欠款说清楚了的,借多少还多少,合同上写多少,流水做多少,并不存在虚构事实的情况,但是因为干股的加入,因为其办事比较“能力”,于是就有了指控的情况,强迫受害人签订借款合同,暴力催收,限制欠款人自由等方式收款,几个合伙人采取默认的方式允许其进行经营。下面的其他人员也是想尽各种理由尽量多收取受害人的其他费用,该笔费用几个合伙人不得任何利益,就是办事人员的额外收入,但是这无形之中增加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几个合伙人也是默认的。
三、本案辩护策略:针对相关事实,一一查阅案件材料,针对指控的罪名,一项一项进行证据核实,寻找对当事人的有利证据和情节,以便争取当事人从轻处罚。在查阅案件之后,我感觉本案指控的罪名存在证据不足等问题,经过多次交涉,最终检察院认定虚假诉讼罪证据不足,于是撤销了对我当事人虚假诉讼罪的指控,从而使得可以从轻判决。
四、感想:民间借贷的现有利息本来标准就已经比较高了,但是往往后很多人想要获得更多的收入,于是采取了一些非法手段。我认为即使为了更高的收入,也不能使用违法犯罪的方法,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多问律师是可以规避法律风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