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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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大绅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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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草经营租赁合同

发布者:王振勇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3日|分类:私人律师 |297人看过


  在日常生活中,签订经营房租赁合同是非常普遍的事,但双方当事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又急于尽快签订合同,因此,所签订的合同往往存在许多漏洞,以至于日后发生纠纷对自己产生不利的后果。为此,笔者简单将签订经营房租赁合同应注意的要点归纳如下:

  1、当事人身份情况。如果是自然人的,以身份证上名字写明,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就行了。如果是单位,一定要写明单位全称、地址、法人代表。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身份。

  2、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写这一点时,要注意如下要素:坐落位置、面积、数量、水电是否完备、是否装潢。租赁房内的贵重物品、设备(如空调等)随房出租的,应列明清单,清单可以作为合同附件。

  3、租金条款。应写明租赁房屋的金额、支付方式。这一点比较简单。

  4、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方面内容是租赁合同的重点,双方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商谈确定。写这方面内容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承租人是否可以为经营需要进行装潢;如可以,租赁期满后,因装潢增值部分归属约定。

2)、是否可以改建,如可以,因改建而产生的责任如何承担;期满后因改建增值部分归属约定。

3)、是否可以转让,如可以,转让的程序及转让费的归属约定。

4)、因经营不善,承租人是否可以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可以,因此产生的责任如何分担。

5)、是否可以续租,如可以,则写明如何续租及租金约定。

6)、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约定。

7)、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责任约定。

8)、造成租赁房屋及物品损坏的责任约定等。

  以上是租赁合同应规定的基本内容。其他条款相对简单,也比较容易制定,在此不再累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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