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晓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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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扰民怎么办

发布者:娄晓天律师|时间:2017年05月27日|分类:房产纠纷 |1368人看过

装修扰民怎么办?

首先我们需要确的是确室内装修产生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同时该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针对邻居装修扰民这样的情况,我们是建议先行与邻居进行协商的。一般情况,我们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我市设立了“12369”环保投诉电话,市民可以拨打该投诉电话反映问题。

第二、我们可以向小区物业进行反应,小区物业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即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我们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也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是有权力并且有义务对产生制造噪声污染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的。

第四,我们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同时也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室内装修产生的声音是否属于噪声,我国有《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对此进行规定,不同的居住环境,排放时间,排放标准是不一样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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