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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诉状

发布者:张换霞律师|时间:2017年02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418人看过举报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汉族,生于198xx7日,榆阳区人,现榆阳区古塔镇xx号,无固定职业,电话:x

代理人:张换霞,陕西纳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589122xxxx,1310849xxxx。

被告:x,男,汉族,生于19xx年x月x日榆阳区人,榆阳区上郡路华宇小区三号楼四单元x室,身份证号码:x,电话:x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3xx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万元,约定利率为2%,被告于2014年7月x日向原告支付本金5万元,2016年年初原告因经济紧张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可被告一直拖延,原告多次催要无果

原告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出具的借条,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该借款应合法有效。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遂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榆阳区人民法庭

                               具状人: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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