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XXX 年 月 日出生, 族, 人,住址 。系犯罪嫌疑人 XXX 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XX岁, XXXX人 。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XXX公安局于2014年XX月XX日拘留,现羁押于 。
虽然XXX 涉嫌犯非法经营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敬请允准。
申请人为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 担任保证人(或保证金为_____)。保证人 系 XXX 之 ,为人诚实信用,有固定收入和住所,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XXX 遵守有关规定:①保证不离开本市;②保证随传随到;③不干扰证人作证;④不作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行为。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XXX公安局
申请人:
保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