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民间借贷被告不到场可以缺席开庭判决
民间借贷如果没有借款转账凭证通过其他证据也可认定借款事实
民间借贷利息法律保护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
附部分判决内容:殷华平、丁春容共同提供的证据借条、还款协议书、中国农业银行卡业务回单、通话记录,能够反映殷华平、丁春容与丁志超存在借贷的事实,双方之间的民事借贷法律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遵守。丁志超下欠殷华平、丁春容借款本息计63万元,有丁志超出具的二份借条和还款协议书可以证实,丁志超未按还款协议书的约定在2016年归还借款本息计63万元,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继续清偿借款本息计63万元的民事责任,故殷华平、丁春容主张要求丁志超承担偿还63万元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