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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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有哪些

作者:刘雪英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76次举报
2023-04-26


一、被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有哪些

1、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有:醋托啡、乙酰阿法甲基芬太尼、醋美沙多、阿芬太尼、烯丙罗定、阿法美罗定、阿法美沙多、阿法甲基芬太尼、阿法甲基硫代芬太尼、苄吗啡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隐瞒。

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证明文件,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保密。

二、精神药品的定义

精麻药品是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合称,提到精麻药品可能一般人不会把它与毒品联系起来,其实有些毒品就是用来医药临床,例如杜冷丁,它是用来在手术时减轻疼痛的。

看提供精麻药品是不是毒品,关键要看精麻药品是否符合毒品的特征,即它是否具有如下几点:

1、依赖性:能使人在生理上成瘾从而让人心理成瘾,一旦不能继续吸食会出现戒断反应

2、耐受性:用药量随着人对毒品的依赖而逐步增加,直到用药致死

3、非法性:毒品很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合理,适量用药在临床上经常出现。而称之为毒品,他的来源渠道都是非法的,一旦被查到不管是贩卖,使用,制造,窝藏,都是违法行为

4、危害性:据统计,全中国的刑事案件中,70%与毒品或者吸毒者有关。巨大的隐僻,巨额的毒资,都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巨大的危害

当精麻药品符合毒品的特征时,提供精麻毒品就有可能构成犯罪,构成贩卖毒品罪。

刘雪英,女,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法律本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达州市律师协会工委委员,一向精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达州
  • 执业单位: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1720********2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
1511720********23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