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离婚案件中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在现实中怎么适用

2024年04月12日 | 发布者:李晶 | 点击:6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那么现实中会怎么照顾呢?这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固定比例。例如:北京某法院判决:孩子给女方,房子扣除贷款剩余折价款给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那么现实中会怎么照顾呢?

这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固定比例。例如:北京某法院判决:孩子给女方,房子扣除贷款剩余折价款给女方52%,倾斜了2%。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现实中也要看对方的过错到底是什么,出轨、重婚、家暴及严重程度等都影响法官的倾斜比例。在现实中,常见比例是四六或者55%和45%。三七分情况不常见,因为这要求的过错程度都是非常高的,比如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或者家暴导致轻伤及以上级别的,因为强奸入狱、严重的重婚等情形,或者多个过错叠加。

我们只能是大概了解,具体到法院和法官,肯定都是有不同程度的倾斜。其实法官和当事人是不是有共情,也影响判决结果的,毕竟法官也是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李晶律师 入驻9 近期帮助过:20211 积分:45139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李晶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李晶律师电话(18853693351)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85369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