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琳琳律师
张琳琳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70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邯郸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根据规定假冒警车什么罪?

作者:张琳琳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1次举报


根据规定假冒警车什么罪?                

冒充警察构成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

一、根据规定假冒警车什么罪?

假冒警车谋取非法利益的,属于构成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冒充警察抢劫能取保候审吗

冒充警察抢劫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因为抢劫属于严重暴力犯罪。但满足以下条件的除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 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


张琳琳律师,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执业以来,张律师以“敬业守信,依法维权”的服务理念恪守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邯郸
  • 执业单位: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4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合同纠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