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刑事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一般来说完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一般说侦查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职务犯罪检察机关侦查,但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以后的职务犯罪要有监察委侦查了,检察院没有侦查职权,这可以更好的实现司法公正,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公安机关分理的刑事案件。
一、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应该怎么办,这是关键问题甚至在一定程序上影响案子最后的走向,一般来说在我国现有司法体制下,如果走审判阶段判无罪的机会就很小了,在侦查阶段解决希望要较审判机关机会大一些,比如说申请取何候审,是否自首、是否构成犯罪都可以和侦查机关沟通交流,提出意见。
三、委托辩护律师后一般来说家属比较关注的能否取何候审、多长时间可以结案,大约判几年。这种时候律师只是听家属陈述一些不完整甚至不准确的信息,是无法对案件作较为具体的分析的,当然对于羁押期限可以较明确告知,和根据相关罪名刑期是可以做个预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笔者多年刑事辩护的司法实践探索到,其实办案单位还掌握着另一套没有成文规定的标准。换言之,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五、逮捕后侦查期限一般是二个月特殊情况要根据案情计算侦查期限,事实查清后要在二个月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要在1.5个月内起诉,案件不证据、事实不清的可以退回侦查二次为限,一次一个月。然后检察院做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这期间辩护人可以就案件是否有起诉必要、涉嫌罪名、主犯还是从犯、自首立功、向检察官提出意见,争取嫌疑的利益最大化。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七、一审判决后,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被告人确定是否上诉,只要检察院不抗诉的,被告人上诉不加刑,只能减轻或维持不能加重处罚。如果一审判决确实有问题,应该上诉我原来办理的一件刑事案,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后来判处缓刑。
这是德州刑事辩护案件办理中总结的一般规律,有些特较细的问题和办理技巧不在此讨论范围。希望我的文章能帮助到因涉嫌犯罪的朋友和家属,遵纪守法好公民,违法犯罪失自由,看守所里不好受,到时后悔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