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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发布者:张志雨|时间:2017年03月06日|76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本案为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某日傍晚,周某乙驾驶小型面包车与弟弟周某和弟媳刘某以及三岁小侄女周某丙一起回家,车辆行驶至327国道与108国道路口附近时与一辆拉煤的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周末乙腿部受伤,刘某多处骨折,周某丙颅脑重型损伤,经鉴定,周某丙构成二级伤残。大货车为临近报废车辆,无任何保险,经交警部门认定,大货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车主均不愿意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当事人找到律师时已为孩子周某丙支付医疗费30多万元,刘某为了省钱给孩子治病也不敢做手术,做了保守治疗,小腿因此留下后遗症。结案后,当事人经济已经极度困难,律师了解到当事人的情况第一时间建议当事人向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救济并为当事人准备好了申请材料,后,救助基金给当事人拨付4万多元的费用,这笔费用解了当事人燃眉之急。在申请救助基金的同时,律师协助当事人将肇事司机和车主告上法庭,并为当事人申请诉讼费减免并得到支持。立案后,律师积极与被告沟通,希望对方能够进行赔偿,律师与肇事司机家属三次见面沟通,其终同意赔偿5万元,但遗憾的是,车主始终拒绝见面和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车主赔偿周某丙各项损失90余万元。

案件小结: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根据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规定,协助当事人取得了4万多远的垫付基金;在法院判决前,积极与被告沟通,争取到5万元的赔偿,可以说律师穷尽了一切法律手段为当事人主张权益,对当事人继续治疗起到了巨大帮助,在收获当事人认可的同时,也感受到了职业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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