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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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股东成老赖,业主违约金难追回

发布者:任达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631人看过

买房是人生大事。2017年7月,市民朱女士在望城学府星城小区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开发商并没有在约定的2018年3月交房。直到半年后的2018年10月,开发商才向朱女士交了房。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的开发商与朱女士签订了和解协会,向朱女士赔偿违约金1万2千多元。不过,让朱女士更郁闷的是,和解协议是签了,可违约金却迟迟拿不到。

据了解,望城金澜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公司相关负责人林总林总表示,目前公司困难肯定是有的,原计划一栋二栋二月份是要开盘的,但受疫情影响一直无法开展,要拿到预售许可证准备预售,因此资金上有点困难。

长沙政法记者根据这个事情咨询了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任达律师。

任达认为:

首先业主可以向住建部门举报投诉,要求住建部门出面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和解协议,支付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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