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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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花季少女被家人囚禁五年却被网友解救尴尬了谁

发布者:王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1500人看过

2月24日,网友在微博上传了一组“孝感24岁女孩遭父母禁锢5年”的照片,迅速引起网上一片热议。25日下午当地热心网友前往解救出了女孩。

那问题来了,这个被囚5年的花季少女名字叫张琪,最终解救她的人不是公安、民政部等公权力机构,而是热心的网友,我们在这里不仅要感谢热心的网友,更要问的是这样剧情到底尴尬了谁?

首先,毫无疑问,尴尬了法律。法律的漏洞使得女孩五年后才被不相干的的热心网友解救。

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被囚女孩的父母可能有触犯刑法的暴利干涉婚姻自由罪和虐待罪的嫌疑,但这两个罪名是告诉才处理的罪名。什么叫告诉才处理呢,即只有没有造成被害人重伤以上的,被害人不要求公权力追究犯上述两个罪名的被告人,公权力无权追究。正是这个法律漏洞,导致了公权力的懈怠和不作为,造成了这出人间悲剧。

在西方社会,父母虐待小孩,任何人都可以报警,警察也是严肃处理,父母不但会被剥夺监护权,很有可能判刑入狱。可以说规定告诉才处理正是封建礼法的家族等级观念在现代法律的残余体现。

其次 尴尬了公检法执法机构。虽然多次报警,却被以家事为由不予受理(媒体报道),正是公权力的不作为才导致了花季少女的人间惨剧。

虽然刑法规定了暴利干涉婚姻自由罪和虐待罪需要被害人报案才予以追究,但本案的被囚少女的情况特殊,她并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法自行报案,而且据其家人和周围群众反映其精神状况有问题(媒体报道),对于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精神病患者,符合《刑法》第98条规定例外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替其告诉,追究被囚女孩父母的刑事责任。

然后,尴尬了我们脆落的社会保障体制。正是由于社会保障体制的脆落导致被囚女孩无法得到适当的安置和救济。

被囚女孩这种情况,法理上存在多个部门可以实施救助,包括基层的村集体组织,民政部门和妇联,但这个几个部门权责不清且存在交叉,看似是多重保障,实际上容易出现互相扯皮,互相推诿,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经费和人员存在严重不足导致救助心有余而力不足。”

然后,尴尬了政府。正是由于我们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长期不重视,投入不足导致国家救助不力。

目前我国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12%左右,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30%-50%的比例水平,远远不能满足救助的需要。我国多年唯GDP论,导致政府对社会保障长期不重视,投入也非常少。也可以说被囚女孩的悲剧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再次,尴尬了很多有封建礼法思想的家长。正是家长的暴力干涉儿女的婚姻自由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可以说在这个悲剧中,家长和儿女都是受害者,没有一个家长希望自己的小孩变成了精神病,但家长要对这个悲剧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其在处理女儿未婚先孕的事情上,粗暴对待,给涉世未深的小孩造成非常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冲击,导致精神奔溃。

最后,尴尬了我们的教育。我们的教育严重缺乏性教育,而社会却是一个非常开放甚至奔放的社会,造成我们的孩子初入社会,没有避孕的意识,导致未婚先孕大量出现。

我们的教育深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家长和老师对于小孩子性教育严重缺乏,但社会上却充斥着各种不良信息,这是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用一句话概括:“我们的社会充斥着宣扬无痛人流的夸大广告,却非常吝啬地告诉我们的小孩怎么使用避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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