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赵某与曹某打架,赵某受伤比较严重,事后赵某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近三万元,后赵某找到我代理该案,以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案由起诉要求被告曹某承担赵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64331.5元,被告曹某在赵某起诉后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赵某承担医疗费等1万多元,该案经审理查明被告曹某的病历等与事实不符,不真实,故驳回了曹某的反诉请求,并判令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该案件是典型的打架侵权案件,一般此类案件打架双方都会受伤,一方起诉后,对方反诉也很常见,而且法院判决时经常会各打五十大板,互负同等责任。但是在上述案件中,驳回了对方的诉请,并让对方承担了70%的责任还是比较少见,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对方在提交证据时,没有对自己的证据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导致自己提交的证据相互矛盾,二、我在庭审质证时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发现了证据存在不真实的问题,三、开庭前的认真准备是最重要的,该案件立案前我已经村派出所调取了双方打架斗殴的案卷,从笔录里可以最大限度的还原打架的前因后果等,还有对方被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以证明对方应负主要责任的事实。
所以对于这类型的案件在事发时要及时报警,一方面可以控制事态扩大,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以后维权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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