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灿律师 00:00-23:59
王灿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589599183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什么是自首?

作者:王灿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38次举报

很多人认为自首就是在公安机关还没有发现犯罪时候,及时主动地到公安机关报道接受处罚,当然这只是自首的一种情形,《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所谓“自动投案”,既包括自己主动报案,虽然没有表明自己就是犯罪人,但在公安询问时能够交代自己罪行的,也包括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在抓捕时没有抗拒抓捕行为,被抓捕后能够如实供认犯罪事实,除此之外,实践中最常见的就是,在未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身份时,公安机关电话联系相约在某一地点进行问话的,这种情形若如实供述也能构成自首。所谓“如实供述”具体是指如实供述自己的身份情况和罪行情况,简单来说,对于身份情况的供述,只要不是故意隐瞒而致使影响定罪量刑的,一般不影响如实供述的认定,而罪行情况,则需要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其中对于事实性质的辩解,根据《刑事审判参考》的观点,一般也不影响如实供述的成立。


王灿律师 已认证
  •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 15895991836
    •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用户采纳

      26次 (优于95.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2次 (优于97.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019分 (优于97.2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46篇 (优于99.16%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灿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99095 昨日访问量:16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