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灿律师 00:00-23:59
王灿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589599183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网络参赌的哪些行为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

作者:王灿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75次举报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开设赌场的形式也在更新迭代,各种赌博网站、赌博APP、赌博群聊在不知不觉中侵入了许多人的生活,很多人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就从赌博这一违法行为走入开设赌场罪这一犯罪行为的深渊。在网络上利用赌博网站组织赌博活动构成开设赌场罪,主要分为以下三种行为类型:

  第1种是“组织型”开设网络赌场行为;主要表现为行为人组建赌博网站、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并在该网站上接受赌博投注,或者购买或租赁他人的赌博网站,并组织赌博的情形;

  第2种是“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行为;主要是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或售卖赌博投注充值卡及光盘等;

  3种是“参与利润分成型”开设网络赌场行为;行为人直接成为赌博网站“股东”,为组建、经营网站提供流动资金,虽然不参与赌博网站的日常管理运营,但是通过赌博网站获取的利润进行分红。

  这三种行为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被网警重点打击的开设赌场的行为。


王灿律师 已认证
  •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 15895991836
    •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用户采纳

      26次 (优于95.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2次 (优于97.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019分 (优于97.2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46篇 (优于99.16%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灿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99111 昨日访问量:16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