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份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引起了热议,一男子在既没给钱,也没有实施嫖娼的情况下,被认定为属于嫖娼行为,行政拘留5日。那么该男子的行为到底构成构成违法呢?
在法律上,有一个概念叫犯罪未遂。其实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因为该男子的行为已经在着手实施嫖娼行为了,只不过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属于嫖娼未遂。因为该男子已经联系了中介,也就是介绍卖淫行为的中间人,并且已经谈好了价格,也约定了实施嫖娼的宾馆,该男子也已经到了该约定宾馆,其嫖娼行为已经有了切实的行动。因为嫖娼行为是要由一系列行为共同组成的,比如询价、联络、接头、付款、发生性关系等一系列行为,而不是只有发生了性关系才叫嫖娼,前期的行为已经属于嫖娼的准备行为了,虽然法律不惩罚思想犯,但法律惩罚未遂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