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灿律师 00:00-23:59
王灿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589599183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如何才能成功报案?

作者:王灿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72次举报

公安机关立案难,相信是所有去报过案的人的共同感受,一些公安机关对群众报案不接受、不登记,对明显应当立案的不受案、不立案,导致群众报案无门,也有一些公安机关名义上受了案,立了案,但受案后不及时查处,长期挂案,久拖不办。还有一些公安机关违法受案立案,插手经济纠纷。存在种种乱象,那么当事人去报案的时候,到底享有哪些权利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按手印。因此,对于报案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当场接收报案材料,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接报案回执,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当场制作笔录,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王灿律师 已认证
  •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 15895991836
    •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用户采纳

      26次 (优于95.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2次 (优于97.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019分 (优于97.2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46篇 (优于99.16%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灿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99153 昨日访问量:16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