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灿律师 00:00-23:59
王灿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589599183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在诈骗犯罪案件中,业务员诈骗数额和地位如何认定?

作者:王灿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14次举报

在一些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不管是杀猪盘,还是销售商品诈骗,或者其他类型的诈骗,经常一抓都是一个公司,在公司里,业务员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那么司法实践中,对于业务员如何处罚,犯罪数额如何认定,犯罪地位如何认定呢?根据本人的办案实际,在犯罪数额以及地位认定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由于这种诈骗案件,是共同犯罪,应该以业务员进入公司的时间为节点,之后整个公司的犯罪数额业务员都应该承担责任,也即对公司犯罪总额负责,但根据业务员在整个案件中的贡献作用,对业务员以从犯论处;第二种观点认为:业务员虽然在公司中工作,但公司中的每个人都是独立完成自己的业绩,与其他人员并不互相合作,因此,应当只对自己个人犯罪数额负责,但业务员对被自己诈骗的被害人损失负有直接主要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业务员不构成从犯;第三种观点认为:整个公司分为若干个业务小组,业务员处于其中一个小组,应当对该小组的犯罪总额负责,根据其贡献大小来定罪处罚。

  以上三种观点,都有自己的道理,也都有相应的法院判决,但是因为各个检察院和法院对于法律的理解不同,如何争取到一个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方法,则需要律师多去沟通争取。


王灿律师 已认证
  •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 15895991836
    •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用户采纳

      26次 (优于95.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2次 (优于97.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019分 (优于97.2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46篇 (优于99.16%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灿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99175 昨日访问量:16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