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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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雇员、劳务关系中雇员、提供劳务人员突发疾病死亡用人单位代理意见

作者:郭徽律师时间:2023年11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6次举报

词条:劳务关系雇员突发疾病死亡代理意见、劳务关系中雇员突发疾病死亡用人单位代理意见、提供劳务人员突发疾病死亡用人单位代理意见

一、提供劳务人员是由于自身疾病,并非因为其提供的劳务行为所致。

司法实践中,这种提供劳务人员死亡的情况可以通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角度进行维权,该案由是最高法院2011年《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中新增设的一类案由,且在《民法典》施行后的修改中予以保留,删去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因此该案由不仅包含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受害的情形,也包含个人与非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受害的情形。

提供劳务受害赔偿位于《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根据侵权编的基本理论,对于侵权的损害后果,任何人只有在因他人的行为或他人的物件收到实际损害时才能请求法律上的救济,而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时才能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自身疾病发作产生的财产减少或身体损害,属于自身机能变化的结果,并无他人的行为参与或受他人的物件危险而发生,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虽然也称损害,但不属于侵权意义上的法律后果。

结合该劳务人员的病例可知,其死亡原因为自身突发疾病,该疾病具有突发性,即不是因工作导致的,也不具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

二、本案中被告用人单位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相应赔偿。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在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活动自身受到伤害的,在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结合本案,该劳务人员作为门岗工作人员,其工作内容简单,工作环境安全舒适,并未超出其本人的能力承受范围。公司此前明确要求其正常上下班,但是其希望在公司解决一日三餐就常住在公司,其本人也随公司的工作时间点上下班,不存在过度用工的情形。

8月16日午时(12时06分前后),该劳务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公司发现后及时询问其状况,公司员工要拨打急救电话时进行制止,称身体没有问题。公司仍旧第一时间与家属取得联系,告知其情况并要求其立刻来单位劝说其就医,而其家属等到下午2点31分左右才赶到被告公司,该劳务人员当时步行上车,未见有明显异常。根据原告证据显示,其反回家中,后送分医院时间是15点45分,期间耽误4小时左右。

其被家属接走后,于当天15点42分入院治疗,死者入院所挂科室为消化内科后于18点55分转至心血管内科,随即转入ICU。无论是家属入院时挂错科室,还是医院错误诊断,这期间所耽误的时间也会导致死者的病情发作,拖延了最佳救助时间。出院记录上明确记载死者存在1.急性下壁心肌梗死;2.转氨酶升高;(肝功能)3.肾功能异常,三项身体疾病,这与原告所说的死者生前身体无疾病明显相反。

出院记录上医生表示考虑其存在阿斯综合征的可能性,而阿斯综合征属于心源性脑缺血综合征,是指突然发作的严重的、致命性缓慢性或快速性心律失常,使心排出量在短时间内锐减,产生严重脑缺血、神志丧失和晕厥等症状。阿-斯综合征是一组由心率突然变化而引起急性脑缺血发作的临床综合征。出院诊断中也表明患者患有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该病症是指具有典型的缺血性胸痛,心电图具有典型的ST段抬高的一类急性心肌梗死。先兆为多数患者在发病前数日有乏力,胸部不适,活动时心悸、气急、烦躁、心绞痛等前驱症状。疼痛这是最先出现的症状,疼痛部位和性质与心绞痛相同,但常发生于安静或睡眠时,疼痛程度较重,范围较广,持续时间可长达数小时或数天。而乳酸性酸中毒是由于乳酸生成过多或清除不足导致血液中的乳酸浓度过高,血液ph降低的现象。此病起病较急,病情危急,病死率高,会严重威胁患者生命。急性下壁心肌梗死,也属于突发性疾病,且该病症在此前也会出现明显征兆。综上,死者的死亡病症都表现出了病情的突发性和高致死率,而这类病症在发病前都会出现明显症状,而其本人自知其存在高危病情征兆而隐瞒病情,被告对此也不知情,其本人及其家属、医院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不具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该劳务人员与被告系劳务关系,其在离世前已经向公司请假,由家属带领其回到家中一段时间后,又前往医院治疗。结合(2017)最高法行申3687号行政裁定书可以看出,死者的情况与该情形类似,在判例中亦不适用工伤情形,何况死者仅向单位提供劳务,相较于劳动关系有着更宽松的人身依附性被告公司更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郭徽律师18749935882 河南良承(濮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 民革濮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市委委员、监督委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濮阳
  • 执业单位:河南良承(濮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920********6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